近日,岳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喻某、被告人李某以及被告人喻某某涉嫌聚众斗殴一案。由于此案牵涉到被告人所在的两个村组,经法院宣传,共有40余名村民以及乡镇工作人员旁听庭审。
筻口镇中洲村与三港村因河道采砂的界线不明多次发生纠纷,后经政府部门协调,双方约定只能在已经明确了界线的河段采砂,界线存在争议的河段暂不准开采。
2012年10月,中洲村砂场购买了新挖沙船,在有争议的河段开张,三港村部分村民闻讯后赶到现场进行阻拦。双方因此引发争斗,在斗殴中,造成两人重伤,四人轻伤,五人轻微伤。
检察机关以聚众斗殴罪将双方为首者喻某、喻某某和李某告诉法院。
鉴于此案涉及到两个村组,利益相关者多,影响范围广,处理不好极易再次引发群体性矛盾。法院一方面积极组织调解,劝解被告人及其家属就被害人所受损伤进行赔偿,一方面为以儆效尤,认真查阅案卷,摸排证据,比照法律法条,做好公正审理和以案说法的准备。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喻某犯故意伤害罪,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被告人喻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被告人张某犯故意伤害罪,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庭审过后,法官结合案件,向旁听的村民详细宣讲裁判理由以及相关法律知识,教育引导两村村民合理开发自然资源,互谅互助共同致富,赢来了村民们的阵阵喝彩和掌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