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8日,随着最后一户村民签字确认,鹿角镇寿桥村三组的土地征收补偿款纠纷终于获得圆满解决。
近日,政府征收了鹿角镇寿桥村三组的一处山林,并给予了适当补偿。该组在最初的分配方案当中,只将三组的原始罗姓村民列入了分配范围,而几户异姓迁入户则未列入分配方案当中,并且已经按照这一方案将补偿款支付到了罗姓村民手中。得知这一情况之后,鹿角镇政府通过与村民大众、村委会协商,调整了初次分配方案,将几户异姓迁入户按罗姓村民获得补偿款的80%列入分配范围,该方案获得了绝大部分罗姓村民和所有异姓村民的签字确认。但有几户罗姓村民始终认为异姓村民无权分配他们罗姓祖宗留下来的山林,不肯将初次分配多支付的款项交出来,经政府、村委会等多方协调无果。
在鹿角镇政府的邀请下,荣家湾人民法庭在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带着经过绝大部分村民签字确认的协议书,多次派员与这几户罗姓村民沟通协商。一从情理方面着手,告知大家毕竟都是在一起生活了几十年的老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因为几千块钱的小事而失去了几十年的感情,颇为不值。二从法律层面着手,告知他们,按照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因公民身份所产生的权利义务是以户籍为准,而不是以姓氏来衡量,异姓村民虽然是迁入户,但其户籍已经在该村,并且在此生活了几十年,就是该村的村民,有权分配因村里集体土地征收带来的补偿款;同时这一分配方案已经经过了将近90%的村民同意,已经发生了法律效力,如果其执意不肯交出多支付的补偿款,到时进入法律程序,既失了面子,钱财也有可能还是要拿出来。在荣家湾人民法庭法官人员坚持不懈地说服教导下,这几户罗姓村民终于开始改变自己的落后观念和思想,陆续在协议书上签字确认了这一分配方案。2013年5月8日,随着最后两户罗姓村民的签字确认,这一涉及村民集体利益的补偿款分配纠纷终于获得圆满成功。
经鹿角镇政府介绍,这次的协调工作不仅仅是解决了这一个组的问题,在寿桥村中,还有第一、二、四组都因此次征收存在着这样的情况,第三组的圆满解决,有利于其他三组该问题的妥善处理,荣家湾人民法庭不懈努力地工作值得赞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