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务工本是为了赚更多的钱养活家庭,怎料妻子外出数年至今不归,其夫无奈将之告上法庭要求离婚。5月7日,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离婚案件。
2006年,钟某与余某经人介绍登记结婚,婚后共同生育一女,因为双方志趣不合,经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 2010年,余某给家人留下一封书信后外出打工,可谁曾想,余某自此外出后至今没有回家,后来电话越来越少, 共同之子由原告独自抚养至今。因被告长期外出不归,导致双方夫妻感情日益恶化,夫妻关系名存实亡。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余某自2010年外出务工后至今不归,致使夫妻关系疏远,两人分居将近三年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其婚生女因一直随原告生活,一直由原告抚养,原告不要求被告支付抚养费,独自抚养子女系其自由处分民事权利的行为,与法不悖,遂判决准许原、被告离婚,共同之女由原告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