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友有难,小彭仗义出面并疏财相助,不料事后朋友玩起失踪。当晚,想不通的小彭转而对另一朋友行骗,将其小轿车“借”走,以低价转手他人后遁走他乡。小彭最终难逃恢恢法网,5月21日,岳阳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2009年4月22日上午,在岳阳市某板材店帮工的小彭接到好友刘某的电话,刘某声称自己因为欠了别人的钱而被扣押,请求小彭帮忙筹集2000元钱去赎人。热心仗义的小彭挂断电话后,立刻私自骑了店主的摩托车去到刘某所指的地点,并以摩托车帮刘某做了抵账。刘某感激之余,表示马上回家拿钱把车取回来。半小时后,小彭打电话询问情况,刘某手机却已关机,并再也无法接通。
找寻刘某一个下午无果,小彭心中郁闷、懊恼至极。晚上8点,小彭打电话给朋友高某,要求借高的轿车办点事,并答应当晚12时前将车归还。小彭将车开走后,当晚12时接到高某电话,小彭连忙谎称事情未办完,要到第二天再还车,之后便将手机关机。凌晨,小彭将车开到武汉市。4月25日,小彭通过武汉的熟人将车以1万元的价格卖给他人。经物价部门鉴定,该轿车价值人民币6.3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小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