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已经88岁高龄的台湾桃园藉老翁朱某手拄着拐杖、颤颤巍巍地走入平江县人民法院立案大厅,态度坚决地提出要与已经结婚20年的妻子喻某离婚。经多次劝说无效后,平江法院依法受理了此案。
被告喻某系平江人, 1993年,喻某和朱某办理结婚登记,双方均系再婚。因为喻某比朱某小 28岁,双方因年龄差距及性格不合等原因经常争吵。现原告朱某欲回台湾安度晚年,双方因财产(两套房屋)产生分歧,诉至法院请求离婚。
平江法院民一庭主审法官了解情况后为方便当事人,在立案当天分别给当事人做工作,从长远和现实情况出发进行调解,促使双方自愿达成了离婚协议,分割了两处房屋。当日平江县城停电,为免去老人的舟车劳顿之苦,法官及书记员克服困难,当天制作出调解书送达给当事人,原、被告和平离婚。双方均对法院的工作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