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是谭荣明吗,保险公司的履行款已打到法院账号上了,你们过来领钱吧。”“哦,谢谢,辛苦你们了,我们就来法院。”这是5月16日早晨刚上班时平江县法院长寿法庭法官与谭荣明的电话通话,听到电话那头满意的语气,法官也深感欣慰。
谭荣明的父亲老谭是一位退休教师,本可以安享晚年,却不幸于2012年10月25日在平江县加义镇被一江西籍货车撞伤致死,谭荣明一家人备受打击,与肇事方协商赔偿事宜却屡屡遭拒,无奈之下谭荣明一家人将肇事车主、驾驶者、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受理后,法庭多次组织原、被告进行调解,因双方差距较大未成功,法院遂在开庭后及时作出判决,判决车主周苗赔偿23981元、驾驶者周亮赔偿95926、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芦溪支公司赔偿111571元。宣判后原、被告均未上诉,生效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法庭没有简单地将案件移送执行局,而是进入自审自执程序。承办法官根据判决结果将执行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执行保险公司的履行款,因为保险公司在江西,遂邮寄一份执行通知书给保险公司,并与保险公司的财务人员取得联系,告知他们及时付款;第二部分对车辆一方的执行,也是最困难的部分,法官开始从中协调进行执行和解,因周亮、周苗是亲兄弟,二人全权委托其父老周处理执行事宜,法官遂电话联系老周,催促尽快付款,老周刚开始不愿意付款,理由是家里近几年来出了几起交通事故无钱赔偿了,法官没有放弃,隔了一天又打电话给老周,告知其不履行的法律后果,老周仔细想后觉得法官说的有道理,便同意来法庭与谭荣明等和解,4月26日双方来到法庭后经过法官的再次做工作,双方最终达成了由周亮、周苗支付115000元履行款给谭荣明等人的执行和解协议,并当场兑现。车辆一方执行完毕后,法官又与保险公司联系督促付款,保险公司在5月15日将111571元如数汇到法院指定账号上。于是,法官在第二天早上刚上班就打电话通知原告方领钱。
无情的车祸夺走了老谭的生命,给其家人带来了巨大痛苦,法官能做是尽职尽责、一丝不苟地把这起交通事故案件审结完毕,给老谭的家人些许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