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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保险齐协力,孤寡老人得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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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向兴礼  发布时间:2013-05-29 08:09:42 打印 字号: | |
  “谢谢法院,我哥哥的生命有救了”,近日,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新泉法庭来了一位老人,边说感谢的话,边抹着眼泪。

  老人如此激动,只因自己的哥哥胡某在医院的医疗费终于有了着落。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2013年3月10日,刘某驾驶由中华联合保险公司桃源县支公司承保的车辆在湘阴县新泉镇路段与行走的胡某相撞,导致胡某重度颅脑损伤、双肺挫裂伤、双侧多发肋骨骨折,被紧急送往医院住院治疗。该交通事故经湘阴县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刘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因伤势特别严重,胡某一直在医院住院治疗。胡某已66岁,系农民,无妻无子女,家庭困难,无力承担巨额医药费用。刘某仅支付了部分医疗费,现医院账户已欠费一万多元,停药十多天了,还需要进一步进行手术,老人只好向法院求助。

  湘阴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考虑到胡某实际困难,对该案实行缓交诉讼费,办理了立案手续。案件移送到新泉法庭后,承办法官立即和中华联合保险公司常德中支公司理赔负责人联系,说明胡某急需医疗费用的情况。该公司迅速启动理赔机制,打破常规预付模式,开通理赔绿色通道。经沟通,法院当日下发先予执行裁定书,将扫描件通过邮箱发送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在办理了相应审批手续后,将先予执行款付至法院执行款专户,胡某的亲属凭医疗费发票到法院领取了前期医疗费及后续治疗费用。湘阴法院和中华联合保险公司齐协力,以最快速度保障了胡某的继续治疗,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那一幕。
来源:湘阴法院
责任编辑:舒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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