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巧妙、灵活地调解下,申请执行人谢某和被执行人黄某握手言和,一段持续3年多的恩怨终于烟消云散,原本和睦的友邻重修旧好。
谢某和黄某是仅隔一墙的邻居,谢某夫妇曾于2004年建有二层小楼一幢。2010年,黄某紧邻谢某房屋东面墙动土新建楼房。施工时,黄某动用挖掘机开挖地基,由于地基开挖过深,回填地基不实,导致谢某楼房地基失稳,造成谢某楼房东面墙体开裂变形,两家纠纷遂起。双方多次协商未果,谢某诉至法院。屈原法院开庭审理后,依法判决黄某对谢某进行赔偿。判决生效后,黄某未在指定期限内履行相关法律义务,该案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法官接案后,考虑到当事双方是邻居关系,若直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可能激发新的矛盾,导致积怨加深。于是,执行法官决定深入两家拉近距离,听取意见,开展执行和解工作。执行法官先是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劝说双方不要因为小事伤了邻里感情,然后灵活机动地变通执行方式,建议改“直接赔款”为“由黄某帮谢某修复好房屋”。最终,当事双方接受了执行法官建议。干戈化为玉帛,案件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