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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区法院:千里追款 照暖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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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跃辉 胡渊茗  发布时间:2013-06-04 15:15:47 打印 字号: | |

 

“你们是人民的好法官,谢谢你们……”,20135月,双方当事人同时来到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他们紧紧握着法官的手,满含泪水的说道。

事情的原由

五年前,在一次交通事故中,程某被撞成了植物人,至今没有苏醒过来。事发后,因赔偿问题协调未果,程某的父亲诉至法院,要求岳阳市公共汽车总公司、岳阳立大公司、许某共同承担赔偿致程某成植物人而造成的各项损失180万元。经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一审、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最后判决由岳阳市公共汽车总公司、岳阳立大公司赔偿原告程某各项损失160多万元,许某赔偿原告程某各项费用95000元。判决书生效后,被告岳阳市公共汽车总公司、岳阳立大公司的赔偿款陆续到位,被告许某由于家庭困难等原因逾期未履行义务,原告方申请法院执行。

执行的艰辛

执行过程中,由于被执行人许某当时年龄才19岁,胆小怕事,家境贫穷,一直躲在外地不敢回家,几年在外没有跟家人联系过。四年多来执行法官无数次登门,被执行人家属非常同情伤者,多次表示要求去看望伤者,同意赔钱,但目前家庭经济困难实在是拿不出钱,也不知许某的去向。

眼看赔钱无望,伤者程某的父亲情绪异常激动,反应非常强烈,三天两头的来找姜彬院长反映,姜院长每次都耐心的解释:“我们的法官会全力为你的案子执行的,只是目前还有困难,请多多谅解一下。此外,程父还四处上访,说法院执行不力,执行法官无能等等,每次到法院都是大吵大闹,无论执行法官怎么解释,做工作都说不通。

2010年,许某的家人告知法院,许某有一桩行政赔偿案件在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申请国家赔偿。许某委托妻子黄某代理此案,黄某又委托法律工作者陈某作为许某的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许某和黄某及其家人均向法院表示,不论该案能赔多少钱都给伤者程某,他们一分钱都不要。执行局执行法官钟新秋、李跃辉当即将这个情况告知了申请人的家属,他们表示同意,只要许某他们有这个诚意,不管等多久都可以。终于,许某的行政赔偿案件已经审理完毕,并已诉胜,由国家赔偿给许某款项113700元。20127月,执行法官钟新秋、李跃辉为这笔赔偿款办理了冻结手续。

被冒领走的赔偿款

201325日,终于在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的翘首企盼中,这笔来之不易的赔偿款赔偿到位,113700元一分不少地打入岳阳楼区法院执行款专用帐户。正当双方当事人想松口气、安心过年的时候,一个意想不到的情况又发生了。许某的委托代理人陈某伪造特别授权委托书,代许某签名,将该笔赔偿款领走了。申请人家属知道后,四处上访,说许某是个骗子,他的家人没有诚信,说法院执行不到位……,执行法官钟新秋立即将许某的委托代理人陈某传唤至法院进行问话:“你明知道这笔赔偿款是许某用于支付给申请人程某的执行款,并且法院已经冻结,为何还要将这笔赔偿款领走?我们已经调查清楚,你将钱领走后分四次将钱全部取出,这笔到哪里去了?”陈某说钱已全部转交给了许某,是许某授权给他领走的赔偿,他有这个权力,法院无权干涉。执行法官限期要陈某追回该款,并要求陈某提供许某的去处和电话,陈某说许某电话号码换掉了,以找不到他的人为由拒绝配合法院工作。

展转千里寻真相

年后上班第一天,执行法官钟新秋、李跃辉就直奔岳阳县许某家里,看能否找到许某本人,能否找出事实的真相,可是许某没有回家过年,他家人都说没有收到陈某交来的什么赔偿款,更不知道赔偿案子已经结案的情况。许某的父母并不清楚他现在在什么地方,他的家人告诉法院许某和黄某可能有联系,许某的赔偿案件是委托她在办理的,让法官去岳阳县童溪镇找黄某看看,具体位置不清楚,并告诉了黄某原来的两个电话号码。于是,执行法官又来到岳阳县童溪镇找了一天,得知黄某在家过完年后又去长沙上班了。此后,执行法官多次打黄某的电话,始终无人接听,在今年三月中旬时才跟黄某联系上,她表示没有收到陈某转交的赔偿款,并告诉执行法官许某目前也在长沙一家公司打工,联系上后及时回复法院。半个月后,才跟许某联系上,他表示没有收到陈某转交给他的赔偿款,并同意在长沙见面,将详细情况告诉法院。执行法官钟新秋经请示院领导后,同付锋、李跃辉一同去长沙与许某和黄某会面,可到了长沙后再联系许某时,始终不接执行法官的电话,好不容易打通后,许某又说临时有事到株州出差去了,并约定一个星期后还在长沙见面。半个月内执行法官去了长沙三次都没有见到许某和黄某,黄某告诉执行法官,许某天生胆小怕事,又没有主见,一直怕法院将他拘留了,所以一直不敢跟执行法官见面,黄某表示在三天之内请好假同许某一同到法院来说明情况,配合法院执行工作。

2013413日上午,许某同黄某来到了岳阳楼我法院执行局,将情况详细的讲给执行法官,并表示他们没有收到陈某转交的113700元赔偿款,并出示多份证据材料,执行法官也展示了几份证据给许某和黄某质证,许某当面说他不认识陈某,没有跟他签署过任何协议和委托书,那份特别授权委托书上签名不是他本人签的,可以当面签一个予以确认。同时他在长沙的手机号码一直没有更换过,陈某从来没有打过他的电话。黄某也表示自案子交给陈某后,陈某也没有打过她的电话,拿到钱后也没有联系过她。黄某为了澄清事实真相,当执行法官面给陈某打了电话,问赔偿款的钱到哪里去了(已录音),陈某在电话里讲钱还在他那里,他表示要许某和黄某放心,会把事情处理好的,等托到年底的时候,给伤者5-6万元算了,现在不要着急。黄某说这个赔偿款他们一分都不拿,全部退还申请人,要他把钱拿出来。陈某说钱已经用掉了,过几天再给她们。由此可见,陈某说了假话,并且违背了一个法律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底线。

迅速出击追回执行款

执行法官将事实真相向院领导汇报后,迅速作出反应。下午三点左右,将陈某在岳阳市某茶楼带至法院执行局进行询问。与此同时还将陈某的有关情况向岳阳市司法局进行汇报,市司法局领导非常重视,只要区法院有什么要求,都会全力配合法院工作。陈某在面对执行法官和许某、黄某时,心情非常的复杂,承认了自己伪造授权委托书,领走赔偿款事实,并将赔偿挪作它用。许某、黄某坚持要陈某在当天将赔偿款113700元交到法院执行法官这里,用于申请执行人程某赔偿款,陈某讲钱已经用掉了,一时半会也拿不出来,到少要三四天时间到外面去找朋友借。执行法官将此情况报告了院领导,姜彬院长态度非常坚决,如果陈某不将赔偿款全部交还,就对陈某实施拘留,并向岳阳市司法局提出司法建议。在反复的斗争中,经过了近十个小时,陈某终于将自己私自冒领的113700元全部交还法院。

许某、黄某拿到钱后非常激动,并说我们终于可以了确一桩心愿了,能给伤者一个交待了。交由执行法官将追回的赔偿款113700元如数交给了申请执行人程某的父亲。程父拿到钱后热泪盈眶,他当即表示,只要这些钱就行了,其余的利息部分自愿放弃执行,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签订执行和解协议。程父再三说道,感谢楼区法院的钟新秋和李跃辉法官,是他们为我主持了公道,如愿拿到了执行款。许某和黄某也感谢执行法官为他们追回了执行款。程某还说要好好的请姜院长和执行法官们吃顿饭。程父给院长和法官打了十几个电话,姜院长和执行法官均美言谢绝了。姜院长说:只要您满意了,就说明我们的工作没有白做。

 

来源:楼区法院
责任编辑:舒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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