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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法院:交通肇事案件开通审执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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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程鹏  发布时间:2013-06-06 07:41:33 打印 字号: | |
  “您好,是魏某某么?我是岳阳县法院新墙法庭的法官,通知您明天来法庭领取兑现款。”

  “这么快啊?好像才不到一个月吧,太谢谢法官们了!真是想不到这么快就能拿到兑现款,原以为至少要等上几个月的,真是太让你们费心了。”这是法官与一起交通事故损害责任纠纷案的原告之间的对话。

  2012年底,被告冯某驾驶某客车在107国道与道路前方右侧行人原告魏某某相撞,造成原告魏某某受伤。根据交通警察大队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被告冯某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魏某某不负事故责任。肇事客车在被告某保险公司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事故发生后,原、被告双方未能就赔偿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故原告诉请人民法院要求被告方承担原告因该次事故造成的损失,并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岳阳县新墙人民法庭在审理此案时,了解到原告魏某某家庭十分困难且其急需资金看病治疗,而被告方均在外地无法进行调解,在该情况下,新墙人民法庭的法官多次主动与被告方进行沟通协调,寄送相关证据材料,并做到当天开庭,当天判决。在判决生效后更是多次催促被告尽快支付兑现款。使本案从立案到判决再到兑现款的执行,总共只用时不到1个月。

  今年以来,新墙法庭对本辖区内案情简单的交通事故案件开通绿色通道,要求案情明了、保险公司承保、受害人家庭困难的交通事故案件均在一月内结案,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真正实现快审、快结与快执。目前,该庭已审结12件符合此条件的案件,执结标的达115万元。
来源:岳阳县法院
责任编辑:舒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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