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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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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胡建林  发布时间:2013-06-18 09:50:16 打印 字号: | |
  今天的案子是一个普通的离婚纠纷。双方当事人都是80后,女儿只有一岁半。法官调解未果,将择日宣判。两人离开法庭时,女方要将孩子交给男方带,孩子哭得撕心裂肺要妈妈。

  。。。。。。

  转眼间,来公田法庭已经三个月了。

  还记得第一次整理案卷的情形,对着案卷目录补充材料,核对时间日期,然后按照顺序装订起来,看着在立卷人上面签上的自己的名字,满足的笑了。法庭的工作,就是从整好每一份案卷的繁琐与充实中开始的。而现在,我已经能从容的接待当事人,准确完整的做庭审记录,对一些简单的离婚纠纷,写出裁判文书初稿,法官的第一步:书记员,我已经做得有模有样了。

  每天早上,第一件事便是将门打开,拿起扫帚,将法庭前面的卫生打扫干净,然后烧一壶水,再将电子公告栏打开,这时当事人就陆陆续续的到来,我一天的工作也正式开始。

  公田法庭是个典型的农村法庭,是农村,也是山区、林区、库区,这里离县城有一个小时的车程,离岳阳市区则有近二个小时车程。下辖九个乡镇,二十多万人口。由于交通不便,山多田少,与县里其它乡镇相比,又是比较贫困的地方。这里的案件主要是离婚纠纷,也有些人身损害、交通事故、提供劳务者受害、民间借贷等纠纷。纠纷的当事人之间,不是家人,就是同村人,具有典型的“熟人社会”的性质。

  每次开庭,即使是离婚纠纷,也不会是两个当事人安安静静的来,家人,亲戚,朋友,包括村长,书记,都会来。开庭的时候法庭总是热热闹闹。法官用通俗的语言向他们讲解法律规定、司法政策,通过耐心调解、苦心规劝,帮当事人打开心结,化解矛盾。看着他们进来时情绪激动,各执一词,关系僵化,离去时心平气和,诚心服判,在一旁的我不禁思考,让当事人服判息诉的不是国徽、法袍的威严,而是我们的裁判符合了人们心中朴素的“道理”——他们或许不懂法律,但所有的法律一定都讲道理。

  在法庭有乐,也有苦。

  乐的是通过运用自己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思维帮当事人化解一桩桩矛盾。苦的是这里太偏僻,没有任何娱乐活动,也难得见到一个亲戚朋友,前面是办公楼,后面就是食堂和宿舍,每天守在这里,总不免觉得单调乏味。

  为了对抗这“单调乏味”,给自己开出了个读书看报的药方。这里的案子虽然不大,但背后的法理同样的精微,怎样正确的适用法律,怎样在适用法律的时候既符合法律的原则规定,又做到使法律与情理、道理,特别是农村的民间风俗、乡规民约统一起来,这不仅要求法官有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和理论功底,还要求法官具备法律逻辑思维能力。这就需要我不断的学习和思考。

  有时我也疑惑、不安,担心青春虚掷,怕理想不能实现。

  文章开头的那一幕或许可以回答这个问题。如果法官多一些耐心与细致,多一份责任与担当,妥协化解夫妻间的矛盾,挽救一个家庭,小女孩的哭泣可能转化为悦耳的笑声。案件没有大小,即使只化解一个小而单一的矛盾,却与社会问题的破解紧密相连。大案能看出法官的水平,小案却更能看出法官法治信仰的执着坚定与悲悯情怀。

  挽救一个家庭,化解一场危机,点亮一个人生,改变一种现象,直至推动法治的进程,这是我的梦想,也是我们的梦想。
来源:岳阳县法院
责任编辑:常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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