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19日,华容县人民法院在监狱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被告人宇某(女)因犯诈骗罪被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现关押在岳阳市看守所。因为婚前感情一般,后因犯罪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原告赵某诉至华容县人民法院,要求解除婚姻关系。
筹集赌金付高息,终以诈骗进囹圄
2008年7月至2010年12月期间,被告人宇某为了筹集赌博资金,虚构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投资入股、儿子读书等事实,以借款付高息为诱饵,先后骗取周某等八名被害人现金214.1万元,除偿还被害人10.7万元,实际骗取被害人现金203.8万元。法院查明,被告人宇某明知自身的财物情况,完全不具备偿还较大数额借款的能力,充分利用在平常生活中、与他人交往过程中形成的出手大方、家境殷实,有较强偿债能力的假象,取得了各被害人的信任,隐瞒自己实际偿债能力的真相,以高利息为诱饵,以借为名骗取周某等五人的现金共计130.3万元后潜逃,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宇某犯诈骗罪,罪名成立。被告人宇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可以从轻论处,另被告人宇某与上述被害人均系同学、朋友关系,且个被害人均对被告人宇某的行为自愿表示谅解,可以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因此,作出如上判决。
铁窗生活数十载,陪了“夫人”又折兵
原、被告于2008年上半年自由相识恋爱,于2008年8月在岳阳市岳阳楼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双方均系再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双方婚初感情尚可,但后来由于彼此性格差异较大,常为家务琐事争吵,2012年5月23日,被告因诈骗罪被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现临时羁押在岳阳市公安局看守所。双方无夫妻共同财产,亦无共同债权、债务。但是考虑到被告人的对立情绪较大,强行开庭宣判影响被告人的改造情绪,华容县法院在审理赵某与宇某离婚纠纷一案中,不是急于开庭审判,而是首先单独的与宇某见面,了解宇某思想动态,从刑罚的时间比较长,感情又已经破裂的角度出发,站在双方当事人的立场考虑,最终,在主审法官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析之以法的劝说下,双方当事人同意离婚,并在民事调解书上签了名。
通过此案也告诫广大人民:人为善,福虽未至,祸已远离;人为恶,祸虽未至,福已远离。不要因为一时的享乐断送了终生的幸福。只有走正道,通过努力,向正确的方向前行,幸福的大门就会为你敞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