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时空
现场捉奸丈夫将奸夫打成轻伤获刑
分享到:
作者:袁初勤 陈维新  发布时间:2013-06-24 16:32:04 打印 字号: | |
  老婆通奸被抓个正着,丈夫持械怒将奸夫打成轻伤。近日,经平江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方某拘役五个月。

  2013年1月11日晚1时许,被告人方某的妻子与被害人巫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且当晚巫某留宿在方某卧室内,被方某抓到现场后,被告人方某持一根狼牙棒在卧室内对巫某进行殴打,后又追打至屋外的马路上。经鉴定,被害人巫某受伤程度为轻伤。

  案发后,被告人方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被告人家属赔偿了被害人巫某4500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方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案发后,被告人方某能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自首,且在案发后被告人家属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部分损失,同时,考虑到被害人巫某对本案有明显的过错,依法应对被告人方某从轻处罚。遂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了上述判决。
来源:平江县法院
责任编辑:舒丽莉

下辖法院

平江县法院 岳阳县法院 华容县法院 湘阴县法院 临湘市法院 汨罗市法院 岳阳楼区法院 云溪区法院 君山区法院 屈原管理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