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发展,大量的民商事案件涌向基层法院,送达难是法官遇到的“顽疾”,而随着《新民诉法》增加了关于电子送达的规定,荣家湾法庭也开始了关于电子送达的崭新尝试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在一生命健康权纠纷案中,被告多达十几人,均为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大部分在外打工,有几个没有固定的工作地点和住处,传统的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都有困难。法官考虑到年轻人都喜欢上网一定有自己的QQ号,于是在电话中一一征询当事人意见后,将传票等法律文书通过扫描后发送到各个被告的QQ邮箱。案件开庭当日,电子送达传票的被告全部到庭。在另一起离婚纠纷中,原告只能提供被告的电话,无法提供被告准确的地址,法官了解到被告处有传真机,于是通过传真将原告的诉状、法院应诉材料送达给被告,被告收件后在在电话中称自己同意离婚,但是在外地打工,考虑路费问题短期内不回家。法官于是在电话中与原、被告反复沟通,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方案后,法官将制作好的调解笔录发送到被告邮箱,被告打印出来后签字邮寄给法庭,看似一件送达困难的案件在短短几天内就调解结案。
荣家湾法庭自今年开始要求当事人在送达地址确认书上填写自己的QQ、微信、电子邮箱等电子接受媒介,以确保送达的合法性。正如法庭庭长易斌一贯强调的“电子送达的方式既方便当事人接收法律文书,也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了法院送达难的问题,只要运用恰当,是提高送达效率、保证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新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