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14日公布并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新刑事诉讼法,是立法机关顺应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而对旧的刑事诉讼法进行的一次“大修”。此次修法涉及面广、新内容多、改革力度大,而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仅就基层法院刑事审判活动而言,修改内容即涉及管辖制度、辩护制度、证据制度、一审程序、执行程序以及特别程序等多个方面。在实施过程,我院刑事线的法官们通过培训和自学,深刻认识了此次修法的重大现实意义,认真领会了新刑诉法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能较好地准确适用和切实体现新刑诉法的具体规定和立法宗旨,确保新刑诉法在审判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以更加有效的惩罚犯罪,更加有力的保障人权,切实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下面我就我院实施新刑诉法给审判工作带来的机遇和挑战谈点个人感受。
一、新刑诉法实施给我院刑事审判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
1、我院提升了以庭审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格局。新刑事诉讼法众多条文的修改优化了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等司法公权的配置,完善了作为刑事诉讼基石的分权制衡机制。我院在庭审中引导控方加大了诉讼责任,赋予了辩方更多的诉讼权利,进一步落实了控辩平等原则,彰显了审判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中心地位。
2、我院构建了繁简分流的科学审判机制。新刑诉法一方面扩大了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另一方面适当延长了审理期限,为我院构建繁简分流的科学审判机制提供了法律依据,真正实现刑事审判资源的合理配置。据统计,2013年上半年,我院共受理刑事案件207件,结案191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就有 95 件,简易程序审理率占了约50%。
3、我院加强了刑事审判程序的具体操作。新刑诉法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了辩护制度和证据制度,增加庭前会议制度和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确立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和量刑进入庭审程序等诉讼制度,这些修订和增加的规定,对于我院刑事审判中相关程序和制度的运用增强了可操作性。比如,我院受理的一挪用公款案,在阅卷中,承办法官发现被告人供述前后矛盾,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辩护人提交的证据证明有差异,合议庭及时组织控辩双方召开了庭前会议,进行证据开示,对案件所涉及的问题提出意见,对相关的证据进一步核实,对相关的证人出庭统一了意见,最终排除了相关矛盾证据,较好地解决了庭审中证据采信和事实认定问题。
二、新刑诉法实施给我院刑事审判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
1、新的制度和程序的设定,要求我们进一步转变更新刑事审判司法理念。新刑诉法对证据制度、强制措施、辩护制度、审判程序、执行程序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完善。这些新修增的制度和程序进一步强化了人权保障观念、程序公正优先观念、无罪推定观念、证据裁判观念、程序合法观念、司法效率观念等,对我们过去司法实践中“重打击轻保护”、“重实体轻程序”等传统观念提出了现实挑战。从审判层面讲,我们必须大力推进刑事司法观念的转变和更新,在思想上牢固树立现代刑事司法理念,并使之成为行动的指南。
2、审判执行程序多方面的细化,导致我们案件审理工作量进一步增大。新刑事诉讼法对一审程序、简易程序、以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均作了重要的补充完善,特别是新增设的庭前会议制度、完善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确立量刑进入庭审程序、确立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等,这些规定使得我院整个刑事审判的工作量进一步加大。
3、强制证人出庭作证,我们在司法实践中难以完全把握和有效应对。新刑事诉讼法确立了强制证人出庭制度,对提高刑事案件审判的质量和程序的公正性具有重要意义。但在当前我国的社会背景下,强制证人出庭的措施不可能随意使用,必须限定在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案件。但在我们司法实践中,法官根据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如何认定“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和“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从而采取措施强制证人出庭作证,可能存在认识不统一,把握标准难以界定的问题。我们急需新的司法解释和上级法院的指导意见,来完善操作规程予以应对。
4、确立非法证据排除程序,我们的庭审面临控辩双方的挑战。新刑诉法正式把排除非证据确立在诉讼程序中,可以说,这相当于在刑诉法中确立了程序性裁判机制。我们在审理案件中势必要面对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出排除非法证据的申请,而公诉方必然要承担相应的证明取证程序合法的责任,由此,刑事案件的庭审过程中将会更加复杂多变,对取证程序合法性的裁判,法院将面临控辩双方的挑战,对非法证据的认定以及如何认定我们难以把握。
5、诉讼程序中新制度的实施,我们更需主动加强与公、检、司等机关的协调配合。新刑事诉讼法补充完善和新增加的一些制度和程序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不是法院一家可以完成的,都需要公、检、法、司之间的配合协调方可实施。如庭前会议制度、证人出庭制度、非法证据排除制度,社区矫正制度等都需要公诉机关、侦查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要保障这些新规定的有效实施,要求我们更需进一步加强与公、检、司之间的协调配合。
6、刑事审判工作量增大,我们亟需加大人财物的投入。新刑事诉讼法对证据制度、审判程序进行了大幅度的修订和增设,毫无疑问大大增加了刑事审判的工作量。目前,我院两个刑事审判庭每庭都只有一个合议庭的审判力量,后勤装备保障也还没完全跟上,这显然难以应对新刑诉法实施后的各种复杂情况。因此,恳请多方关心与支持,帮助我们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困难,进一步加大人财物投入,以满足新刑诉法施行后刑事审判工作的新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