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26日下午16时,一对夫妇抱着一个婴儿走进立案大厅,男的进门便说:“我们来这里办个离婚手续,民政局说我们小孩只有两个月大,要到法院才能办理。”
我要求他们出示了证件和相关资料,男的拿出一个袋子,里面装着的是被撕得支离破碎的结婚证,我便对他们说:“结婚证损坏了,得去民政局补个证明材料”。于是,男的便去民政局了。剩下那个女的抱着小孩很茫然地站在我的跟前。过了一会,女的说:“麻烦你帮我抱下宝宝,我去上个洗手间”。我轻轻地将宝宝接到我的手上,两个月的宝宝,长得十分清秀可爱,一直睡着,却不时地眉头紧蹙,撇着嘴,很想嗷嗷大哭的样子,仿佛知道这一天对他将意味着什么。那一刻,我的心震撼了……
当那个母亲回来的时候,我将孩子递给她,然后坐在她的身边,耐心细致地做她的思想工作,我主要是用一位母亲的心唤起另一位母亲心底的母爱,终于,之前一直坚持说要离婚的她动摇了。不久,男同志也办好证明回来了,我又将他拉到一旁,劝说他珍爱自己的妻子和宝宝,我对他说“对他们而言你的爱是无可替代的,也是最为重要的”。最后他流着眼泪说出内心真实的想法,他其实也不想离婚,只是因为女方说“坚决要离”,他才同意。看着和好如初的他们,再看一眼那个可爱的宝宝,我开心地笑了。
时间过得真快,我到立案庭快半年,每天面对着阴沉着脸来法院起诉打官司的人,我的心情也变得阴沉起来。通过这件事,我的内心也得到慰藉,小小的成就感涌上心头,一扫我往日心中阴晦。我觉得自己做了件很意义的事,不仅挽救了一对婚姻,还给了宝宝一个完整的家,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原来,阴天也有转晴的时候。正如一名老民事法官在做调解工作时经常说的一句话:“有爱的地方就有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