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执行动态
十七年老案仍需执行 跨省委托扣划终结案
分享到:
作者:刘虎波  发布时间:2013-07-17 09:50:04 打印 字号: | |
  1997年5月,平江县某长石粉厂在其停止营业前将其所有的债权全部诉至法院,其中大部分的债权都在诉讼中得以实现,但仍有部分债权没有得到兑现,被执行人方某因为长期与平江县某石粉厂做生意,认为企业停产后便不会再有人找其讨要其拖欠某长石粉厂的货款8574.86元。在法院判决后,方某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经南江法庭执行2年无果后移送到平江法院执行局执行(原法警队执行)。执行局在案件移送执行后,多次上门执行,但方某已外出务工,下落不明,而某石粉厂的法定代表人喻某在那几年几乎每年要几次来到法院要求执行,执行工作陷入被动。

  今年,平江法院执行局为了改变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被动应付,疲于奔命的执行局面,在县委、上级法院的支持下,开展了清理执行积案的专项行动,通过身份查询系统查到了方果兴的身份信息,再通过方某的身份信息在银行查到其在江西南昌有存款二万七千余元,在经过方某原户籍所在地再一次核实身份信息后,平江法院执行局通过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法院联系,在将所有扣划材料准备齐全后委托青云谱区人民法院将该笔款扣划到平江法院的账户上。

  “人家企业都停产这么多年了,这笔钱我还要还啊?”这是被执行人方某在得知银行存款被法院扣划后向法院提出的疑问。对于方某提出的疑问,平江法院执行局干警如是回答:“人民法院的执行案件,只要申请人没有到法院申请结案,法院永远都要执行。另外,你这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双溪长石粉厂的法定代表人喻某为了等这笔钱,人都等老了,你不还良心过的去么?”
来源:平江县法院
责任编辑:常研

下辖法院

平江县法院 岳阳县法院 华容县法院 湘阴县法院 临湘市法院 汨罗市法院 岳阳楼区法院 云溪区法院 君山区法院 屈原管理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