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汨罗市某房地产公司打工的赖某某做梦都没有想到,自己租住房里两次被盗,窃贼竟是相恋两个月的男朋友。
2012年9月,被告人戴某某与赖某某相识,并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期间,被告人戴某某利用到赖某某租住房暂住的机会,偷配了该房门钥匙。同年10月28日上午,戴某某趁赖某某上班不在家之际,使用偷配的钥匙进入其租住房,盗走联想V370型笔记本电脑一台和联想A60型手机一部;11月14日晚,被告人戴某某又来到赖某某的出租房,见其正在熟睡,又将其一台iphone4手机盗走。后公安机关将被告人戴某某抓获,并在其住房内缴获全部赃物。
鉴于被告人戴某某归案后能坦白交代其犯罪事实,并且已退还全部赃物,法院依法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