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时空
孩子满月夫妻闹离婚 家庭幸福需用心经营
分享到:
作者:杨宗辉 周宇  发布时间:2013-07-24 10:30:57 打印 字号: | |
  夫妻两人都是80后,男才女貌,本是一桩令人艳羡的婚姻。但结婚不到一年,便走进法庭,对簿公堂。

  该案2013年6月6日在汨罗法院开庭审理,原、被告及被告的父亲均到庭参加了诉讼。在庭审中,原告严厉指责被告不尽家庭责任,并将自己收集到的证据一条条罗列,而被告本人则显得比较沉默。作为委托代理人的被告父亲针对原告的诉状内容,逐一解释并举例说明被告是个自小就尊老爱幼、有爱心的人,不存在原告所说的种种“罪行”,并毫不避讳的指出,原告作为家里的独生女,个性要强,不懂得为别人着想,有点心高气傲。

  了解情况后法官得知,原、被告于2011年12月经人介绍相识,2012年5月9日登记结婚,2013年2月3日生育一女孩,2013年4月女方起诉离婚。原、被告在恋爱期间就经常有吵闹行为,主要原因是被告对原告关心过少,导致原告一直心存芥蒂。另外,原告方的家庭经济条件要优于被告方,原告在性格上比较独立,而被告也没有能很好地完成从孩子到丈夫到父亲的角色转换,导致这桩婚姻越走越远。法官考虑到这个案件中的双方当事人都是一时年轻气盛、不计后果,顾及到小孩子的健康成长,判决不予离婚,希望给他们一个反省自身、审视婚姻、挽救家庭的机会。
来源:汨罗市法院
责任编辑:常研

下辖法院

平江县法院 岳阳县法院 华容县法院 湘阴县法院 临湘市法院 汨罗市法院 岳阳楼区法院 云溪区法院 君山区法院 屈原管理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