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时空
孩子是精神病母亲的天
分享到:
作者:廖寒军  发布时间:2013-08-01 11:47:56 打印 字号: | |
  2013年7月26日,汨罗法院接待室迎来了一名特殊的当事人方某,她是在她母亲及阿姨的陪同下来的。从见面开始直到她十岁的儿子喊她,她伸手去抱,儿子乖巧的躲开,方某脸上才挤出了一丝笑容,而在之前,方某的脸上和肢体一直如死水般的宁静。她不顾酷暑从平江赶来,为的是寻求婚姻的解决方式,而最想的还是见儿子一面。

            不顾父母反对,双方执意结婚

  方某母亲用平江话快速而凌乱的讲述着方某的婚姻:原告戴某比方某大十一岁,两人2000年在广东打工时相识,最初方某家里一直反对,但他们两个人一直坚持,方某性格内向,做父母的也无奈,双方于2001年登记结婚。原告戴某家境不好,还有年迈的父母,自己也仅是一所学校的聘用员工,生活虽然艰苦,但双方省吃俭用,小日子也算过的去。

            妻子犯病,夫妻关系逐渐冷漠

  自从方某于2005年始患抑郁症后,戴某对她日渐冷淡,几年来对她不管不顾。方某在病中时,曾经独自带着年幼的儿子往返于汨罗平江,即使她不认识路,但都是紧紧的抱着孩子,害怕孩子丢失。方某的哥哥为照顾家庭以及患病的妹妹,独自在广东务工挣钱养家,现在年满36岁尚未婚配。方某的小孩自幼一直生活在平江,直到近两年原告才接回汨罗读书。面对这场婚姻,她们只要求法院以及原告把孩子的抚养权给她们,给她以及整个家庭一个念想,。

            只为孩子明天,丈夫自愿补偿

  双方为小孩的抚养权争执不下。一方是即使天塌下来可能都毫无反应、唯独见到儿子能挤出笑容伸手去抱的精神病母亲和一个为养家一直付出的舅舅;一方是具有监护能力、对小孩的成长教育更为有利的父亲。承办法官陷入了两难的境地,曾多次联系方某的哥哥,让他能接受让小孩成长更为有利的抚养方式。通过多次调解,7月31日,原告戴某与被告方某的法定代理人达成了一个折中的方案:小孩的抚养权确认给方某及方某亲属,但实际由原告戴某监护教育,戴某定期带小孩探视方某,戴某自愿补偿方某生活扶助费及治疗费六万元。就此,双方当事人的心结终于解开。
来源:中国法院网汨罗频道
责任编辑:舒丽莉

下辖法院

平江县法院 岳阳县法院 华容县法院 湘阴县法院 临湘市法院 汨罗市法院 岳阳楼区法院 云溪区法院 君山区法院 屈原管理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