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柜员机上支付货款时由于操作失误,多支付了100000元,心急如焚的李老板在汨罗法院立案庭法官的帮助下第二天就拿到了退款,欣喜不已。
7月30日,从事货运生意的李老板顶着炎炎烈日来到汨罗法院立案大厅急着要求立案。法官在问清情况后得知,李老板近日接了一笔货物运输中介业务,但前两天他在通过银行的柜员机转账业务向广东一位货运司机支付运费时,由于自己粗心大意、按键操作时多按了一个零,支付的运费由原本的11000元变成了110000元。
了解情况后,法官在劝慰李老板不要心急的同时积极帮他找解决问题的办法。考虑到双方已有多次业务往来并建立起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法官建议李老板积极诚恳的与对方协商,尽量让对方自愿将多付的运费退回;另外,法官还提醒他注意保存证据:一是银行单据,还有就是相关的通话录音资料,如果对方不愿主动退还多付的运费,李老板可以在提供相关证据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在经过一番电话沟通后,最终货运司机同意将李老板多支付的运费退回。8月1日上午,李老板兴高采烈地来到法院立案大厅,他是特意来告诉立案庭的法官们货运司机已经将十万元运费退回这个好消息的。
法官通过上面的事例提醒市民注意,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没有合法的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受益人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否则受害人有权诉至法院请求受益人返还获得的不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