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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出轨心怀不满 敲诈勒索终获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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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红  发布时间:2013-08-05 15:21:56 打印 字号: | |

湖南岳阳一男子万某因妻子出轨,怀恨在心,私下找人讨说法,并想乘机捞一把,最后终难逃法律的惩罚。近日,岳阳县人民法院以犯敲诈勒索罪依法判处万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20132月,万某发现妻子黎某与周某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怀恨在心,决意找周某讨要说法。35日,万某召集几个朋友来到周某家楼下,并让黎某打电话约见周某。周某下楼后被万某一伙殴打并强行带上了面包车至岳阳市圣安寺旁一桔园。万某责怪周某破坏家庭,对周某再次进行殴打,周某表示愿意给予补偿。后万某一伙挟持周某到一旅馆,提出让周某一次性支付5万元了结此事,周某只同意出2万元。期间,万某同伙将周某的手机、金戒指、银行卡搜走。无奈之下,周某只好打电话给其父亲按万某的要求谎称开车撞了人需钱了难。随后,万某让黎某将周某父亲汇来的6000元取回,并让周某出具了一万元欠条。时至晚上11时,万某一伙才将周某放走。次日,周某向公安机关报案。314日,万某被岳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案发后,万某一伙退还了所有赃款、赃物,并取得了周某的谅解。

岳阳县法院认为,被告人万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威胁、要挟的方法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了敲诈勒索罪,依法应予惩处。在共同犯罪中,万某起了组织、策划作用,系主犯,应对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同时,万某当庭认罪,积极退赃,取得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中国法院网岳阳县频道
责任编辑:舒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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