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某某是个白血病患者,2009年4月7日因犯贩卖毒品罪于被汨罗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因其身患重病法院决定于2009年6月11日对其暂予监外执行。2010年8月25日章某某再一次因涉嫌犯贩卖毒品罪,被汨罗市公安局决定监视居住。近日,汨罗市人民法院一审以贩卖毒品罪依法判处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经查,2008年9月11日至2009年4月份期间,被告人章某某因涉嫌犯贩卖毒品罪被法院判处刑罚,又因身患白血病经汨罗市公安局决定监视居住,但在监视居住期间,被告人章某某抵不住金钱诱惑不惜铤而走险,以240元/克的价格从上线“六依”手中购进了部分毒品,并以750元/克的价格贩卖给汨罗市某镇周边地区的吸毒人员游某某、周某、杜某某、李某某等多人,从中获取暴利。
被告人章某某以营利为目的,向多人多次贩卖毒品,情节严重,已经构成了贩卖毒品罪,应以贩卖毒品罪予以处罚。为了不义之财不惜两次以身试法,章某某尝到了再陷囹圄的滋味,也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了失去自由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