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岳阳中院民二庭审理的涉楼区信用联社民间借贷系列案件陆续结案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在前段时间曾被涉案出借人闹得沸沸扬扬的风波似乎也该平息了,然而,涉案当事人赶往法院的脚步并未因此而放缓。
原来,这批系列案件共计40余件,影响大,具有一定社会敏感性,由于信用社在系列案中的行为不一,案件具体类型不同,最终处理情况便呈现不同结果,从而引发个案是否进入执行程序的问题。面对陆续到原一审法院岳阳楼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涉案当事人,楼区法院要求当事人提供执行依据,即该案终审判决是否送达各方当事人。于是,当事人只有再次来到中院民二庭,为取得执行依据而复印送达回证。为复印资料,当事人先经过安检门,值班法警与承办法官衔接后,承办法官到一楼将当事人接到民二庭所在的八楼,从卷中找到相关资料后,再到二楼文印室复印,然后返回八楼退还资料,最后将复印材料送交楼区法院。烈日炎炎,酷暑难耐,当事人如此循环往复,不仅影响到法院的正常工作秩序,更是无形之中增加了当事人的诉累,让当事人好容易盼到手的一纸判决更添沉重——一路历经诉讼之苦后还得承受这意外的执行之累。民二庭法官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及时向庭长汇报。庭长主动与楼区法院联系,积极进行沟通交流,最终达成执行工作对接的共识:楼区法院提供已申请强制执行的系列案件,民二庭逐一核实,对可直接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签字认可。由此当事人无须再单独向楼区法院提供执行依据,免去了其在两地法院、楼上楼下间奔波劳累之苦。
这一对接工作对法院而言,也许仅仅是“举手之劳”,但对当事人而言,却是起到了“减负”、“降温”、“消暑”的作用,达到了便民的效果,因而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