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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摩托车被电缆线绊倒致残 电信公司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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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潘杰  发布时间:2013-08-26 15:57:13 打印 字号: | |
  “感谢法院作出的公正判决,感谢法官三个月就帮我解决了赔偿问题。”近日,家住岳阳汨罗市城关的马某在领到赔偿款后,热泪盈眶、致谢不已。

  事情发生在2012年6月,马某骑摩托车行驶至屈原管理区河市镇时,被掉落在地面的电信电缆线绊倒摔伤,造成八级伤残。左某受伤后,多次与汨罗市电信公司协商赔偿问题,但因双方分歧太大,协商没有结果。2013年4月,左某将汨罗市电信公司诉至汨罗市人民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协调都能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在查清基本事实后,该院认定汨罗市电信公司对电缆线架设后的安全管理存在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遂依法判决汨罗市电信公司赔偿给左某91630.6元。同时,承办法官又主动找到该公司的主要领导进行协调,并将左某受伤后的情况和家庭实际困难反馈给了电信公司,而电信公司也充分认识到了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及时主动履行了赔偿义务。
来源:中国法院网汨罗频道
责任编辑:舒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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