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荏苒,转眼间我到岳阳县人民法院实习已有一个月了。在这一个月的时间里,我不敢说自己完全熟识了法院的工作,但我可以无愧地说这一个月的时间我并没有虚度,我获得了很多的感悟和体会。
初到法院时,我被分到了民一庭实习。起初我对民一庭的印象是专门受理离婚纠纷,但事实证明我的想法太过片面。民一庭受理的主要是自然人之间的传统民事纠纷;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侵权案件。具体包括医疗责任事故、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婚姻家庭、遗产继承纠纷等。离婚纠纷是其中的主要部分但非全部。刚开始来工作时,当然只能做一些很简单的事情。负责带我的许宏宇庭长很耐心地跟我讲一些法院工作的基本流程,给我安排了一些简单的工作,譬如给当事人写送达回证等等。一想到我要参与这些流程,理论知识如何在实践中得到运用,我的心情变得非常激动,也十分期待。
非常幸运的是,当天我便能够跟随许庭长参与一个离婚案子的庭审。以前也不是没有参加过庭审,但是那时总觉得那些案件离我非常遥远,似乎不那么真实。这次在具体庭审之前,我已翻阅过案卷,大致了解了案子的具体情形,也事先预想过应当如何处理,这样一下子便拉近了我与这个案件的距离。正式开庭后,我非常紧张的坐在旁听席上,但是被告迟迟未到庭,法官当时就决定要缺席审判。“缺席审判”这一词对于已经接受了两年法学教育的我来说并不陌生,但现实生活中第一次碰到这种情形却着实让我很困惑。因为我们都知道人民法院在具体审理案件时,应当在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了解当事人的诉求后才能予以判决,这样的判决才更有利于促使当事人服判,才更有利于判决的执行。因而对于缺席判决,虽然法律有明文规定,我认为也应当在当事人确实无法到庭时才进行。这样的想法固然没错,但我却忽略了理论与现实之间的差距。在具体审判中,尤其是这类离婚纠纷的审理,当事人厌诉情绪很高涨。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婚姻本就属于非常私密的事务。婚姻自由要求人民群众有缔结婚姻自由的同时,也有解除婚姻的自由。而将解除婚姻诉至人民法院必定是在双方当事人之间产生了重大的分歧,但得不到有效的调解的情形下而为之,因此当事人一方不愿意参加诉讼的心情就可想而知了。因而在具体审判中运用缺席审判有时也是难以避免的。如果一味要求当事人均必须到庭参加诉讼,势必不利于审判效率的实现,恐怕反而不利于诉争的解决。因此我很能理解为何在离婚案件的审理中那么多次都是缺席判决的原因了。当然对缺席审判的运用也必须要谨慎,毕竟每一个判决都事关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当事人有权到庭表达自己的诉讼请求。
毋庸置疑,一个案件的具体审理过程至关重要!它不仅有利于总结双方当事人的诉辩,有利于对证据进行举证、质证、认证,从而认识到案件的真实情况,从错综复杂的具体争议中厘清哪些是真实的,应当予以采信,哪些是不实的,不应当予以采信,进而做出正确合理的判决,也有利于裁判文书的制作。
记得初涉判决书的写作时,我犯了很多错误。有时候只看到诉状中关于当事人基本信息的描述,而没有认真核实这些信息是否属实,因而常常在这看似简单但却意义重大的步骤上产生错误。有时候在写当事人诉求时,没有更好的运用法律思维理清逻辑顺序,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没能用专业性的语言表达清楚,因而导致用词过于口语化,不符合判决书精练化、专业化的要求。有时候为了向当事人具体阐明案件的主要事实和判决理由,有利于当事人服从判决,而描述过于详尽,因而导致整个判决书看上去很拖沓,重点不突出,其实反而不利于当事人理解和服从判决。
认识到这些错误后,我为正确写好判决书做出了两个步骤的安排。第一步当然是要写好诉辩。这个部分主要要求要细致和有逻辑。要充分了解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并用简明的语言予以概括,使得判决书中出现的双方诉讼请求能够一目了然,便于找出争议焦点。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对于自己的诉讼请求往往难以明确表达,很多当事人并没有请律师,法律专业知识有限,很难明确表述自己的诉求,这就需要运用法律思维理清逻辑顺序进行。第二部分也是最为重要的部分,即写好判决书的说理部分。刚开始写说理部分时,我的方法是临摹和借鉴其他类似的判决书,通过法官对类似案件的处理,结合当前案件的实际情况来进行论述,这在初涉这部分写作时难以避免,但这样导致的一个很严重的后果便是极易受到其他案件的牵制,难以针对本案的具体事实写出高质量的判决书。综合上述两个步骤,我想要真正写好一个判决书,了解这各个环节所要求的能力固然重要,符合规定的格式也很重要,但更为重要的是应当对整个案件有自己全方位的理解,并能够符合法律适当予以创新。
如果说,学会将书本上的知识运用到实践中是实习的应有之义,那么,在具体工作中总结法律知识之外的经验便是非常意外和重要的收获了。在这一点上我要十分感谢付建军庭长。印象最为深刻的是他组织我和另一位实习生进行的一场“面试”,即给我们三十分钟的时间准备一个十分钟的关于实习体会的口头演讲。当接到这样一项“任务”时,我很紧张,因为我的口头表达能力很不好,实际上也确实如此。过后,我很伤心,很有挫败感。但随后付庭长专门针对我的问题给我提出了解决方法,看到他鼓励的眼神,我真的很感激他。不管怎样能够尽早暴露自己的缺点总是好的,我也很愿意按照他给出的建议去试一试,希望能有所进步!
当然,在这一个月的实习中,我所获得的远非只有上述几点而已,我认识到虽然我对民事审判有了基本的认识,但这只是学习过程中的一小步,要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官需要长期工作经验的积累,需要大量参与审判工作的实践,为此我还需要作出很大的努力才行。当然面对法学理论知识与审判实践工作的不同,我首先仍需做的还是学好专业知识,然后才是在具体实践中进行灵活运用。在此,感谢岳阳县人民法院给我这次宝贵的实习机会,感谢许宏宇庭长、付建军庭长、彭小当法官的悉心指导,感谢民一庭全体成员的关心和帮助。此番实习所得,必将牢记于心,在今后的学习中一定运用此次所学,争取早日能成为一位出色的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