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时空
精神病妻久治不愈诉离婚 法官情理交融促和谐
分享到:
作者:刘合一 杨红  发布时间:2013-08-30 08:46:47 打印 字号: | |

袁某婚前隐瞒精神病史,丈夫杨某仍尽心帮助治疗,后杨某不堪精神和经济重负,起诉离婚。近日,岳阳县人民法院法官成功调解了杨某与袁某之间的特殊离婚纠纷案。

20063月,杨某与袁某经人介绍相识后确定恋爱关系,同年12月,双方在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婚后袁某的一些举动,让杨某愁眉紧锁。原来杨某婚前就患有间歇性精神病,一发作就难以控制情绪。尽管如此,杨某还是不离不弃,恪守夫妻间相互忠实义务,带袁某到处寻医问药,不仅将婚前辛苦积攒的数万元积蓄花光,并向亲朋好友借款近二十余万元。然而,袁某的病情却一直无法好转,精神状况日渐恶化,她非但不体谅杨某,还时不时找杨某发火撒气。杨某在经济和精神双重压力下,逐渐萌生了离婚的念头,双方多次协议离婚未果,无奈之下,杨某诉诸法院。

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了解到案件的特殊性,非常重视,多次向双方了解情况。杨某认为,袁某婚前隐瞒病情,自己仍尽力帮助治疗,已经仁至义尽,现两人夫妻感情破裂,无法共同生活。袁某也深知自己拖累杨某,表示同意离婚,但顾虑今后的生活。双方虽有离婚意向,但承办法官仍决定征求袁某父母的意见。起初,袁某父母情绪很大,承办法官耐心进行劝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袁某父母认识到杨某的难处。承办法官又从侧面做杨某工作,劝解其就算要求离婚,也要适当安置袁某。经过法官的劝解,杨某最终表示愿意偿还袁某娘家为袁某治病支付的医疗费用十多万元。

最后,双方在法官的主持下签订了离婚协议,一场特殊的离婚纠纷终在法官的和风细雨下化解。

 

 

 

来源:中国法院网岳阳县频道
责任编辑:舒丽莉

下辖法院

平江县法院 岳阳县法院 华容县法院 湘阴县法院 临湘市法院 汨罗市法院 岳阳楼区法院 云溪区法院 君山区法院 屈原管理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