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30日上午平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出现了这一幕:一位年近五十岁农民模样的男子紧紧握住执行局方副局长的手久久不放开激动的说,“是你们让我从新相信了法律,我终于等来了正义”。这个五十岁左右农民模样男子叫艾某某,是本院一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
2005年7月申请执行人艾某与邻居被执行人胡某因小事发生斗殴,胡某把艾某用刀砍伤后迅速离开现场。艾某受伤后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但事发后胡某一直躲避在外,直到2012年初年才回家。2012年7月艾某向本院提起诉讼,要求胡某对其人身伤害进行赔偿,法院最终判决胡某赔偿艾某7272、08元。2012年10月艾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以方副局长为领导的执行三组迅速查询胡某所有财产信息,没有任何收获,并数次下乡去胡某家执行,胡某均未在家。后来了解到胡某为了逃避责任,又外出打工了,本案执行陷入了困境。申请执行人艾某生活困难,对被执行人胡某很大意见,思想很不稳定,并数次要去胡某家闹事,方副局长几次冒着酷暑放弃中午休息的时间,去艾某家做思想工作,才预防了事件的进步恶化。
2013年8月29日11点半左右方副局长接到平江县虹桥派出所的电话说被执行人胡某已被控制,请执行局立即去交接。接到电话后,方副局长和执行法官小庞未吃午饭立即赶赴虹桥派出所。到达虹桥派出所后,胡某对法院执行工作很抵触,情绪激动。方副局长做了胡某两个多小时的思想工作,最终胡某低头认错,认为自己给执行局带来了很多麻烦,表示今后一定为遵纪守法的。胡某让自己老婆去取钱,一次性缴纳完了执行款,本案终于顺利结案。这才出现了文章开头一幕。
本案的之所以顺利执行完毕,同时也是本案执行的亮点,是公法执行联动即虹桥派出所的大力配合。2013年我院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县政法委的领导下加大案件的执行力度,实行执行联动。法院将被执行人的信息提供给相关政府部门,尤其是公安部门,得到了这些部门的积极配合,取得了很不错的执行效果,有效的缓解了执行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