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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坚持不懈做调解,受伤小伙顺利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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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邹方全  发布时间:2013-09-03 08:22:40 打印 字号: | |
  “太感谢了,这么晚了你们还为我们做调解,现在终于有钱做手术了。”8月27日晚上八点多时,因交通事故受伤的平江县龙门镇小伙吴长江及其父亲老吴离开长寿法庭这样说,这起交通事故案件终于在法官不懈努力下妥善结案。

  2012年1月24日下午,被告陈春华驾驶自己的小轿车从平江县龙门镇源里村往S308线方向行驶,行驶至龙门镇源里村彭思湾地段时,与对向而来由原告吴长江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吴江龙翻车受伤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吴长江被送往医院抢救,经治疗伤愈,但留下十级伤残,且需要做颅骨修复手术。2012年2月4日,交警部门对此次交通事故作出责任认定书,认定陈春华应承担此次事故主要责任,吴长江应承担次要责任。陈春华驾驶的小轿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双方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果,原告吴长江只好诉至法院,要求陈春华和某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十六万多元。

  该案立案后,长寿法庭迅速组织了开庭,并于当天开庭后进行了调解,但双方差距较大,调解未成功。开庭时本案事实已查的很清楚,判决对法官来说省心,但如果判决时间可能拉得比较长,而吴长江又急需用钱做颅骨修复手术,承办法官遂多次和陈春华及保险公司联系,商谈调解方案,功夫不负有心人,双方差距逐渐缩小,调解有了基础,法官遂约双方在27日下午来法庭再次调解。经过法官耐心的辩法析理、疏导说服,双方终于各退一步,达成了一致协议,约定由陈春华赔偿原告15000元,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范围内赔偿原告131000元。当双方在协议上签字时已是晚上八点多了,天色已完全黑下来,承办法官这时已是筋疲力尽了,但想到能帮吴长江及时拿到赔偿款,觉得再苦再累也值得。
来源:中国法院网平江频道
责任编辑:舒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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