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弃残夫出走11年,丈夫“苦等”无奈,向法院起诉离婚。近日,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审理终结了该离婚案件。
原告张成波(化名)陈述说:“我与妻子吴丽(化名)2001年登记结婚;我是一名残疾人,依靠国家低保维持生活。婚后吴丽无所事事,生活半年便偷偷离家出走,至今音讯全无。故此请求法院判令解除我与吴丽婚姻关系。”
经公告,吴丽未到庭应诉,也未向法院递交书面答辩意见。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被告结婚,感情基础不牢固;婚后共同生活时间不长,被告即离家出走,至今11年未与原告联系,也未尽家庭责任,原被告夫妻关系已名存实亡,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故对原告张成波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法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