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仅13岁的初二女生王洁,情犊未开,过着开心的校园生活。却因未经世事,不知人心险恶,单纯的她在Q Q聊天中结交了一名21岁的男性刘璋,在刘璋的再三请求下,将王洁从学校约出来,带去了华容县城娱乐玩耍,并当晚在县城开好房间对其奸淫两次,其行为遭人唾弃,令人发指。
2013年4月,刘璋通过网络QQ聊天时认识了被害人王洁(女,出生于1999年8月8日,系初二学生)。5月30日21时许,刘璋骑摩托车来到王洁所在学校门口,叫住刚下晚自习的王洁,并多次请求王洁一起去华容玩耍,王洁在盛情下表示同意但须先回家一趟,要刘璋等她。稍后,王洁从家里出来,被告人刘璋骑摩托车将王洁带到华容县新河乡墟场 “哥们儿酒店旅馆”,开了间双人房,当晚,人刘璋在该房间内两次对被害人王洁实施奸淫。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璋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被告人刘璋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遂对刘璋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以上姓名全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