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岳法动态
汨罗:“编外法官”助力 化解两代恩怨
分享到:
作者:潘 杰  发布时间:2013-09-11 09:22:12 打印 字号: | |
  近日,在两名人民陪审员的助力下,汨罗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父母因房产纠纷起诉儿子的案件。

  原告杨甲、李某系再婚夫妻,被告杨乙为杨甲与前妻所生的儿子。杨乙成年后,2010年将杨甲以前居住的旧房子拆除,在原地基上新建了一栋住房。杨甲、李某也随杨乙在新房居住。后因家庭琐事,杨乙和杨甲、李某吵闹不断,最终矛盾升级到导致杨甲、李某搬出新居在外租房居住。年近七旬的老两口认为儿子的做法太不不该。2013年7月,杨甲和李某一纸诉状将儿子告上法院,认为杨乙拆除他们属于他们的旧房子并在原地基上建新房,杨甲和李某应该享有新房的共有权,因此请求法院判决两人为新建房屋的共有人。

  法院受案后,考虑到该案的特殊性,法官多次找到双方所在乡镇和社区的领导,试图通过他们一起做工作,争取调解处理。但社区和乡镇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都未能达到预期效果。庭审时,法院特意抽选两名人民陪审员共同审理该案,着重于进行调解。法官先从法律的角度为双方讲解该案中涉及的法律关系,从事乡镇工作的陪审员从民情世俗上剖析类似情况的处理,从事基层教学工作的陪审员则主要从亲情、道义上下功夫,对双方进行感化。通过三管齐下,原、被告均表现出调解意愿,法院抓住时机进行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由被告杨乙在今年除夕前另建一套两居室的房子给原告杨甲、李某居住,杨甲、李某放弃诉讼请求,一家人终于得以和睦相处。
来源:中国法院网汨罗频道
责任编辑:舒丽莉

下辖法院

平江县法院 岳阳县法院 华容县法院 湘阴县法院 临湘市法院 汨罗市法院 岳阳楼区法院 云溪区法院 君山区法院 屈原管理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