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执行了一起环境污染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依法对丁某所办的塑料颗粒加工厂设备进行了拆除,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0元。对此,数百名当地村民无不奔走相告:“感谢法院为我们老百姓做主,这下可以过一个干净的中秋节了,这真是法官送给我们最好的中秋礼物!”
2012年,丁某在华容县双堤村办废品塑料颗粒加工厂,加工产生的刺鼻难闻的废气让村民白天干不好事,晚上睡不好觉。排出的废水渗入地下,严重污染了地下水质,村民手摇井打出的水已变色变味,已严重影响了村民的正常生产生活。当地村民对此反响强烈,多次到县乡两级政府上访。40多个村民代表还联名向县环保局举报。后华容县环境保护局受理了该案,并作出了处罚决定,但丁某没有自觉履行。华容法院受理后,迅速依法进行审查,认为华容县环境保护局 的行政处罚决定事实清楚,遂依法予以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