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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群殴只为路,让他三尺又何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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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杰  发布时间:2013-09-12 10:41:58 打印 字号: | |
  彭某家和李某家本是和好邻居,两家人和睦相处了几十年,因去年李某家建房,双方开始发生矛盾。彭某及其家人认为李某家建房妨碍了他们的通行,强烈要求李某家将通道留出四米宽,并数次阻碍李某家建房。李某及家人认为彭某纯属无理取闹,自己在自家的地基上建房,彭某家不出钱不出力还说三道四,强行阻止自家建房,造成巨大损失,双方为此曾多次发生纠纷。

  2012年8月5日,又因建房问题,彭某儿子将李某打倒在地,事情最终演变成两家人的集体打斗。这次打斗最终造成彭某九级伤残,李某十级伤残,其他人均有其他轻微伤。事情发生后,两家人不仅没有认识到自身的错误,还一味的指责对方的不是,强烈要求公安机关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本着邻里和谐出发,梅仙司法所曾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无奈双方均各持己见,致使数次调解均没有结果。  2013年6月,就各自的损失,李某及彭某都将对方及各自家人起诉到了法院。平江法院梅仙法庭受理此案后,曾多次到双方家里做调解工作,并就双方通道问题试图一并作出协商处理。并引用六尺巷的典故:“千里修书为一墙,让他三尺亦何妨。长城万里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希望双方能够看在互为邻里的份上各让一步,能够相互原谅对方。但是由于双方矛盾太大,最终未能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最终平江县人民法院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作出一审判决,李某及彭某及各自家人都应为对方的损伤负主要责任。一场邻里之间争执道路的风波,最终以两败俱伤而结束。
来源:中国法院网平江频道
责任编辑:舒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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