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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中院“两员”参与听证 减刑假释案阳光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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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常研  发布时间:2013-09-18 08:04:20 打印 字号: | |
  • 听证会现场
  • 人民监督员对听证过程进行监督
  “如果假释被批准,你出去以后准备怎么谋生?”在岳阳监狱里,人民陪审员李志强向服刑人员谢某进行提问。“我会修摩托车。出去以后可以开个修理店养家糊口。”谢某认真地回答。

  9月17日,岳阳中院在岳阳监狱对563名拟减刑假释人员进行公开听证。三个合议庭同时开庭,3名人民陪审员参与听证,2名人民监督员对听证过程进行全程监督。这是该院继2010年人民陪审员参与减刑假释案件听证以来,首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对减刑假释案件听证进行监督。

  “两员”共同参与、共同监督,减刑假释案的每一个环节都在阳光下操作。

  刑罚执行机关当庭宣读减刑建议书,对拟减刑假释人员表现综合评价;拟减刑假释人员陈述改造情况;检察员发表出庭意见;合议庭及人民陪审员对其提问并进行法制教育;同监人员对其表现情况进行评价;近600名服刑人员整齐列座旁听。整场听证会时间紧凑,井然有序。

  对拟减刑假释人员使用“请”等敬语;陈述席上摆放矿泉水。听证会于细节处体现人性化。

   “听证过程很直观,也很透明。”人民监督员姚华穿梭在三个听证会场给予客观评价,并提出意见:“不少服刑人员陈述时声音太小。希望以后能够在陈述席安置一个扩音器,让坐在后排的人能够听清楚他们的讲话。”

  “两员”参与听证,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对人民法院增加执法透明度,规范执法行为有着重要的促进和推动作用。以社会民众为视角,“两员”参与听证常态化,充分发挥人民群众“裁判员”、“教导员”、“宣传员”的作用,将使减刑假释工作的程序规范、实体公正迈出更加坚实的一步。
来源:岳阳中院
责任编辑:常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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