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的法官体民情,察民意,效率高,法律熟”。看到困惑多年的汨罗市玉池乡村民杨某与易某的婚姻纠纷得以圆满解决,该乡负责同志对汨罗法院白水法庭的法官赞不绝口。
9月中旬,在汨罗法院组织的送法下乡过程中,该市玉池乡司法所的同志急切地向白水法庭的法官反映了一个疑难问题,该乡梓洞村村民杨某与其妻易某“离婚难、难离婚”。原来易某先天智力低下,又不会写字,讲话困难,无法正确表达自己意志,而丈夫杨某居住于玉池山顶上最边远的地方,家庭特别困难,双方的亲属及所在村组均早已经表示同意双方离婚。而这几年以来,杨某和易某多次跑到民政局、乡政府均无法办理,致使双方都感到痛苦,小孩也未得到妥善抚养,家庭也处于不稳定状态。
白水法庭法官听到情况后,随即按照《民法通则》、《婚姻法》和《民诉法》有关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婚的相关规定,详细告知双方当事人准备了相关证明材料,并由村上指定易某的姐姐为其法定监护人,同时法院也减免了当事人的诉讼费用,当天立案并主持调解,双方很快达成离婚调解协议,三天后拿到了法院的调解书。
据悉,大走访活动以来,该院主动送法下乡,解答相关法律咨询460余次,现场立案3起,建议诉讼4起,指引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7起,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