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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做好这平民女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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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幸昀  发布时间:2013-09-30 07:57:10 打印 字号: | |
  1988年,一位年轻的女学生毕业来到云溪法院,怀着满腔对法律的热情,她拿起法槌走上审判台,这一起一落便是24载光景。24年来,她将女性柔情融入审判,亲民、爱民、护民,用实际行动赢得了群众的赞许,多次被评为市、区先进,受嘉奖,被评为岳阳市妇联系统“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个人,全市妇联系统先进个人。

  她如朵铿锵玫瑰,以飒爽英姿静静绽放在天平下。

  她就是岳阳市“十佳法官”之——姜秋萍。

  执行难众所周知,执行中人难找,财难查,案难办,碰上“老赖”更是头疼。为了尽快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执行法官周末节假四处奔波,蹲点守候是常事。如申请执行人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海南长岭石化实业公司借款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拖欠申请执行人借款3500万元。该执行案件自2001年执行至今因种种原因一直未执行完毕,该案指定她承办后,她和院其他同志多次南下海南,找被执行人调查、找协助执行单位周旋,和兄弟法院交涉,克服重重困难,终于使该案得到实质性的进展,以被执行人房产抵债。

  姜秋萍是出了名的办案认真严谨、一丝不苟。不管案件大小,案情繁简,她都坚持钉是钉、卯是卯、辩伪求真。如原告朱某诉被告第一汽车集团产品质量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原告耗巨款从被告处购得一台半挂车从事运输业务,但不到半年时间车辆突然起火燃烧,整车被烧毁,造成原告一家倾家荡产,债台高筑。原告多次找被告索赔未果遂诉至法院。她受理此案后,严把证据调查取证关,在三天时间内辗转长沙、广东韶关、广州市,调查、收集了大量的证据。从诉讼时效、车辆质量的鉴定、原告损失的鉴定等证据逐一详细审查,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依法判决被告赔偿原告损失50万元。宣判后被告律师当即表示不上诉,并对她说“我在全国各地不少地方打过官司,但是像你这样公平、公正审理案子的法官确实少见,我是被你忠于法律、忠于当事人的作风所感动,否则我一定会走二审程序的”。

  姜秋萍在办理每一个案件时都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用女性特有的柔情为百姓撑起一片天。如申请执行人周某与被执行人刘某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周某在交通事故中被撞伤腹部及双腿,造成严重残疾,属二级伤残,因家庭困难,在进行初步治疗后无法继续治疗。而被执行人在支付部分医疗费用后亦称无力再承担昂贵的医疗费用,外出打工下落不明,迫使申请人中断治疗。姜秋萍受理此案执行后,首先考虑的是如何让申请人继续治疗,于是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家属就赔偿问题进行调解,对被执行人家属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后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由被执行人再支付8万元的赔偿费给被申请人。为了保证调解协议得以履行,在调解的当日姜秋萍就要求被执行人一次性支付3万元给申请人,余款逐年偿还。当申请人家属从她手中接过3万元的赔偿款时,连声地说:“谢谢您,姜法官,您真是我家的大恩人啊!”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正是这样24年如一日的坚持和努力,姜秋萍的工作得到了全院干警的一致赞扬,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但在她看来,自己只是父老乡亲培养出来的平凡女法官,做的也只是自己份内事,她把自己的成绩归功于父老乡亲的信任。问起她未来的打算,她平静的回答:“就继续当好这平民女法官。”
来源:中国法院网岳阳云溪频道
责任编辑:舒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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