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平江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普通的离婚案件。原告是本县一名乡下女孩,在外打工时与四川籍姚某结婚生子。本来一家三口其乐融融,然而自2011年7月起,被告外出后音讯全无。原告现起诉,要求我院启动宣告失踪程序,解除原告的痛苦婚姻。
办案干警受理该案后,对姚某的身份进行了调查,发现姚某户口所在在四川省某市某乡一个非常偏僻的山区,交通十分不便。但本着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还是决定去姚某的户籍所在地进行调查。
从平江县城出发到目的地距离约1300公里,交通工具从汽车——火车——汽车——摩托车一直换乘。经过两天奔波,却在离目的地约十公里的地方,被一条弯弯曲曲、泥泞不堪的山路挡住了去向。而通过打听,才知道眼前这条山路是去姚某家乡的必经之路。
办案法官横着心,卷起裤管,脱了鞋袜,小心翼翼的趟进泥水山路里。因为刚刚下雨,窄窄的山路泥泞又滑溜,掺杂着粪便或腐烂植物,加上路面上有一些植物的根茎,非常硌脚,一不小心就会滑倒。我们只能慢慢试探着,危险地段还得相互搭把手。经过近三个小时的跋涉,终于到达姚某家中。此时,双脚及裤管已脏得不堪入目了。
姚某家中只有七十二岁的老父亲一人,老人家去年死了老伴,现在孤身一人守着只有两间不足十平米的土屋,姚某已经三年没与父亲联系了。我们找老人家及其邻居了解了姚某的情况后,离开时悄悄留下了200元钱给这位可怜的老人家。
晚上回到成都市区已是晚上十点,满身泥点,双腿都麻木了,但心里却十分安稳。是的,虽然赤脚走了近十里泥泞的山路,但我们已经安心——安稳的是作为一名人民法官的责任心、公正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