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3点,随着法槌一声清响,华容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郑某抢劫一案。与以往不同的是,该院党委书记、院长郑军担任审判长,经过合议庭评议,以郑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经审理查明,2008年10月,被告人郑某与罗某、邓某、吴某、李某(四人已判刑)在华容县城关地区抢劫4次,抢得现金、手机等物共计价值2300元,致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依据《刑法》相关条款,故作出如上判决。
近年来,该院11位院领导坚持回归审判一线,领导班子率先垂范、带头办案,在审判中不断创新理念,完善案件质量管理,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公众检验,每一份判决都能够积累司法公信力。今年来,华容法院院领导共审理案件18件,当庭宣判率达到85%,同比增长10个百分点,审理周期平均缩短32天,有效提高了诉讼效率,减轻了当事人和司法机关的诉讼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