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于山城重庆的85后小伙子刘某,正值为人生奋斗的青春年华,却因贩卖毒品数量高达228.9克,不得不面临人生的一次重判,让人不禁叹息。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3年5月31日,被告人刘某携带冰毒和麻古从广州市番禺区不远千里乘车来至平江县,准备将带来的毒品贩卖给吸毒人员宋某。平江县公安局民警在接报后,赶至平江县开发区某早餐店内,将被告人刘某抓获,并将其藏在该早餐店卫生间内的冰毒和麻古查获。经鉴定,被告人刘某携带的冰毒净重149.7065克,麻古净重79.2785克。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贩卖毒品冰毒和麻古,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刘某被抓获时,毒品交易没有完成,应认定为犯罪未遂,依法可对被告人减轻处罚。被告人刘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坦白,亦可从轻予以处罚。平江县人民法院综合以上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