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岁的易某色迷心窍,不顾伦理道德,竟多次对智障儿媳实施奸淫致其怀孕。近日,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易某有期徒刑四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2月至4月,被告人易某明知儿媳蔡某精神发育迟滞,仍趁与儿媳在家中独处之机,先后9次奸淫了蔡某。4月5日,蔡某将被告人易某奸淫自己的事实告诉了易某之妻,并将自己所记每次被奸淫具体时间的纸条交给了易某之妻。易某之妻知悉此事后对其进行了劝阻,但被告人易某不听劝阻,又于5月6日和8日两次奸淫了蔡某。后因群众告发,被告人易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被害人蔡某被易某多次奸淫后怀孕,案发后已做引流产手术。经鉴定,被害人蔡某为精神发育迟滞(中度),被奸时无性自我防卫能力。另经血样鉴定,被害人蔡某所引胎儿与被告人易某符合亲缘关系。
法院认为,被告人易某奸淫无性防卫能力的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故依法做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