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岁儿童小云和同伴一起玩耍时,不小心右脚掉进滚烫的开水锅,被开水严重烫伤。小云的父亲李某春代为起诉到法院,要求包子铺老板李某安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八万余元。近日,平江县法院受理了此案。
2013年3月2日上午,小云和两个伙伴在李某安开的包子铺前玩耍,当时李某安做的包子已全部蒸熟,遂将蒸笼拿走,但没有把灶上锅里的开水舀掉,也未盖上锅盖,李某安也没有安排人看管。好奇顽皮的小云遂爬到灶上去玩,一不小心脚一溜,右脚掉进滚烫的开水锅里,幸好隔壁的胡某看见了,赶紧将小云抱下来,但小云的右脚已经烫伤。小云在医院住院治疗两个月,花去医疗费两万多元。
小云的父亲李某春认为李某安蒸完包子后没有及时将开水舀掉,也未采取其他的措施防患未然,造成小云右脚被烫伤,李某安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于是代为起诉到法院要求李某安赔偿。
包子铺老板李某安则认为蒸包子的灶是建在自己的铺面前,小云是自己前来玩耍的,而且小云一向顽皮好动,其父母未尽到看护责任,小云被烫伤与自己关系不大。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