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女心切是人之常情,但“因爱生恨”甚至动手伤人就太不应该,君山法院近日就审理了这么一件案子。
刘某与妻子高某协议离婚后,小女儿由高某抚养。此后,刘某多次提出要探视小女儿,遭到高某的拒绝。思念女儿的刘某渐渐心生不满,屡次追问原因又问不出个所以然,他就把怀疑的目光投向了高某的丈夫罗某,认为是这个“后爸”从中作梗让自己见不到女儿。越想越气愤的刘某决定去教训一下女儿的“后爸”,于是手持砍刀、木棍跑到罗某家中将其打伤,然后逃离现场。刘某很快就被公安抓获,他后悔不当初,但错已酿成,终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