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案件虽小,但对学生的成长影响极大。学生从小就应当具有担当精神,家长应当在生活、工作中用言传身教的方式去影响下一代。陈法官耐心细致地劝解,真是给大家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法制课!”学校老师在签下调解协议后,握着承办法官的手发出的感慨。
2013年4月1日,岳阳县某学校的学生林某在放学时不小心踩了学生李某一脚,林某当时并未道歉,李某心中记恨。第二天早读时,学生李某与同学陈某、吴某找林某讨说法,因言语不和,双方在教室发生打斗,造成林某头部受伤,花去了医疗费用几千元。学生的家长和校方对于责任的承担都各执己见,争议难以协调。林某的父母遂一纸诉状告到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陈法官在了解到案件的事实经过后,认为案件的症结点是要让双方当事人认识到自己的责任,于是决定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分开做各方的工作。他劝告学生家长不要因小失大,做错了事就要承担责任,这不仅仅意味着几千块钱,更能体现的是一种责任的担当;做家长的要为小孩树立一个好榜样,用言传身教的方式来开导和教育孩子,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是非观念;让他们知道什么是尊重,明白什么是责任;也要让林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在踩到别人后及时向赔礼道歉。
经过多次的劝说与开导,双方的认识与态度都有了明显的改变,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