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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力“帮助”朋友 男子因窝藏罪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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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 琼  发布时间:2013-11-06 08:02:22 打印 字号: | |
  朋友之间互相帮忙这是人之常情,本也无可厚非,可是汨罗籍男子巢某却因为一次没有底线、触犯法律的“帮助”使得自己差点身陷囹圄,他也为法律知识的缺乏和法律意识的淡薄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2013年2月23日,被告人巢某的朋友周某(另案处理)和吴某(另案处理)找到被告人巢某,告诉巢某他们在长沙抢了一辆车,并带巢某到汨罗火车东站看了其抢劫来的海马小车。巢孟在责怪周某几句后,骑摩托车将周某拖到自己家中,将其藏于自己家的二楼以躲避公安机关的追查。在巢某家中,周某借被告人巢某的电话和其同伙吴某联系,并告之有事直接打巢某的电话。后巢某用电话联系到吴某,并送周某到约定的地点丛塘超市跟吴某会合。由于没有在约定地点看见吴某且发现很多陌生面孔,周某便要被告人巢某骑摩托车朝黄柏方向跑。巢某在将周某放在去黄柏镇的一条路上后回家,之后又在周某的要求下联系了出租面的车司机葛某,并和葛某一起将周某送到了黄柏镇,帮助其逃跑。

  法院认为,被告人巢某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帮助其逃匿,其行为已构成窝藏罪。鉴于被告人巢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不致危害社会,依法判处被告人巢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来源:中国法院网汨罗频道
责任编辑:舒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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