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如今已到而立之年,各自为自己的家庭和事业努力拼搏。湖南的一80后小伙将盗窃作为“事业”,先后三次因盗窃遭受刑罚,刑满释放后,并未真心悔改,反而变本加厉,在短短6个月内疯狂盗窃4次,难逃“四进宫”结局。近日,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一审判处被告人米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院审理后查明:2012年9月29日,被告人米某刑满释放,但他并未悔改,继续实施盗窃活动。2012年12月至2013年6月,被告人米某流窜到岳阳县新墙镇、岳阳市君山区等多地入室盗窃四起,盗得财物金额达21451.5元。2013年6月24日,被告人米某在岳阳市康王乡康王村实施盗窃时,被群众发现当场抓获。
岳阳县法院认为,被告人米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入室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21451.5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了盗窃罪。被告人米某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米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在法庭上自愿认罪,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