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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恩爱夫妻难好合 法官庭前调解促好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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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邹方全  发布时间:2013-11-12 17:47:21 打印 字号: | |
  原本恩爱有加的夫妻为了一些琐事经常吵架,感情逐渐疏远,以至对簿公堂。近日,平江县法院法官经过悉心地做工作,成功调解了这起离婚纠纷,妥善化解了他们的婚姻矛盾。

  原告吴某与被告李某于1998年经人介绍相识,2002年登记结婚,2005年生育一男孩。婚后初期感情很好,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双方因性格不合经常吵架,久而久之双方便过起了分居生活,偶尔在一起也是吵架不断,原本恩爱的感情荡然无存,为了结束这桩痛苦的婚姻,原告吴某诉至法院请求与被告李某离婚。

  法院受理后,立即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庭前调解,双方均表示同意离婚,但就小孩的抚养和共同财产的分割双方发生了分歧。原告要求抚养小孩并要分得共同财产即一个铺面,被告则说自己的条件好些,小孩由自己抚养更有利于小孩的健康成长。面对僵局,承办法官采用背靠背的方式分开做工作,先劝解吴某放开思想包袱,小孩始终是双方共同的子女,即使离婚也无法割断血缘关系,最重要的是小孩能健康成长,而吴某作为下岗职工无固定的收入来源,如果抚养小孩在经济上负担较大,经过一番劝解,吴某终于松口同意小孩给李某抚养。法官转而做李某的思想工作,提醒看在双方曾经夫妻和睦的份上,适当让点步,慢慢的李某想通了,表示只要吴某同意小孩给其抚养,他自愿承担抚养费,铺面也可以给吴某。经过法官耐心的做工作,双方最终达成了离婚协议,约定小孩由李某抚养,李某自愿承担抚养费,夫妻共有财产铺面一间归吴某所有。至此,一起婚姻纠纷在法官的悉心调解下得到了有效化解。
来源:中国法院网平江频道
责任编辑:舒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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