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时空
破镜难圆,没有感情的婚姻何必强扭
分享到:
作者:彭登科  发布时间:2013-11-14 16:46:22 打印 字号: | |

“我就是死也不离婚,我跟你辛辛苦苦一辈子,挣下了这份家业,你在外面嫖赌逍遥,我有什么过错,现在凭什么便宜了那个狐狸精……”,被告熊某因一场婚姻而在法庭变得歇斯底里。

相信很多办案法官都碰到过这种情况,男方变心后要求离婚,而女方则因内心不平而拼死不愿离,因无法达成离婚协议,男方继而采用诉讼离婚的方式以期结束这场婚姻。最近,岳阳县法院就遇见了这样一个案例。

男方李某与女方熊某系同村同窗的青梅竹马,两人水道渠成地走进了婚姻的殿堂,婚后李某勤劳肯干,熊某勤俭贤良,两人白手起家,挣下了一份让人羡慕的好家业,两个儿子亦乖巧懂事,大儿子即将大学毕业,小儿子也绕膝身旁。日子本来过得红红火火,但奈何李某经不住诱惑,经济宽裕后,就逐渐陷入了迷途,打牌、外遇使得本来一个令旁人艳羡的美好家庭逐渐衰败。因看惯了外面的灯红酒绿,李某再回到家里见到不施粉黛的熊某时就逐渐起了离婚之意,刚开始看在两个儿子和同乡亲友的份上,还只是小打小闹,但破镜难圆,两人已经貌合神离。

2012李某第一次向本院提起了诉讼,要求与熊某离婚。但熊某认为李某只是一时经不住诱惑而犯了错误,夫妻感情并未破裂,只要李某肯改邪归正,夫妻还有和好可能;并且为了两个孩子考虑,也希望能给他们一个完整的家,因此坚持不同意离婚。承办法官亦认为双方自幼相识,可谓两小无猜,婚后又一起拼搏,夫妻感情基础极为牢固,且熊某极力想挽回这段婚姻,因此判决驳回了李某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

承办法官和熊某本是想给李某一次机会,不愿轻易解散一个美好的家庭,孰料判决后,李某非但不改,反而变本加厉,弃家而去,与别人在外同居,等到法定的六个月期限一满,李某再次向本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首先向熊某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并了解了婚姻的现状和熊某的态度。此时,熊某的心态已经发生了变化,她不再是为了挽救这段婚姻而坚决不肯离婚,而是因内心的不甘抱着拖也要拖下去的想法拒绝离婚。承办法官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案件如期开庭,庭审中因熊某情绪激动,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那一幕闹剧。

庭审后,承办法官从两人的婚姻感情角度分析,认为双方冷战已久,且李某已经在外与他人同居,法院上次判决后双方没有半点和好的迹象,因此认为双方感情已经破裂,再拖下去,对熊某、对孩子都无任何好处,只会让熊某越陷越深。打定了主意,承办法官开始慢慢做熊某的工作,以期解开她内心的心解,避免出现判决后一方走入极端的情况。承办法官告诉熊某,即使法院再次如其所请判决不准离婚,可是双方这种有名无实的生活反而对她自己和孩子最不利,李某在外面可以逍遥快活地过日子,可是熊某却因内心的不甘而独自遭受着生活的折磨,孩子走在外面也要忍受别人的指指点点,何不放开手,分割清楚了过日子,毕竟孩子已经大了,他们都能懂得是谁拆散了家庭、抛弃了他们。在法官前后六次耐心的劝解下,熊某也认清了事实,不再把自己禁锢在牛角尖中。离婚的基调一定,因李某的过错导致了婚姻的破裂,本着保护弱者利益的原则,最终承办法官调解结案,最大限度地为熊某争取到了其应得的财产,家里的新、旧房子、车子、孩子以及田地的收益均归熊某所有,并且李某要负担孩子的抚养费和一定数额的补偿金。

来源:中国法院网岳阳县频道
责任编辑:李艳

下辖法院

平江县法院 岳阳县法院 华容县法院 湘阴县法院 临湘市法院 汨罗市法院 岳阳楼区法院 云溪区法院 君山区法院 屈原管理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