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画押后,一家名为湖南中航液压有限公司的企业就已成为过去,但这家公司股东们的脸上却见不到一点失落,反而不停地跟办案法官道谢。这原本是一起请求解散公司的案件,但最终,在平江县人民法院办案法官的努力下,股东们达成公司分立协议,成立了两家新的公司继续经营。
2011年8月,西安某液压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某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湖南某纺织机械有限公司共同投资6000万元,合伙成立了湖南中航液压有限公司。2012年5月,完成增资扩股、股权变更、名称变更等工商登记手续后,该公司正式投入生产经营,并取得了不错的效益。但好景不长,在经营过程中,因股东之间在经营理念、经营方针等方面分歧严重,造成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企业生产陷入停顿状态。西安某液压有限责任公司遂向平江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散公司。
受理案件后,平江法院了解到该公司股东之间曾通过股东会决议,一致同意将中航液压有限公司分立成两家企业,但因在分立的具体事项上无法达成统一意见而作罢。针对这一情况,该院四次组织召开调解会,并把三家股东的法人代表该公司其所在工业园的负责人一同邀请过来,坐下来心平气和地协商。法院的协调下,三方终于达成了统一意见,原告西安某液压有限责任公司从中航液压有限公司撤资,在平江另外成立一家新公司,一起企业“死亡”的纠纷最终变成了两家新公司的诞生。
一直以来,平江法院都将切实帮助企业排忧解难,依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重心,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深化拓展各项服务企业、服务项目的有效措施,努力为辖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自2010年元月至今,共受理各类商事案件2126件,审结2109件,结案率达99.2%,共计为企业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3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