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月工资不菲的银行工作是许多人梦寐以求得事,但是华容某银行的殷某为了一夜暴富,花掉了自己所有积蓄及借了高利贷投资股市,欠下了巨额债务无力偿还,仍以各种借口,先后骗得被害人周某等9人现金人民币共计259万元,用于支付高额利息、投资股市及供自己挥霍等。近日,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殷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殷某在已欠下巨额债务无力偿还的情况下,自2010年11月至2012年3月,编造各种借口,以支付高息为诱饵,采取出具借条的方式,先后骗得同事、朋友、亲属等9人现金人民币共计259万元,用于偿还个人债务、支付高额利息、投资股市及供自己挥霍。
被告人殷某提出借款是为了周转,准备偿还,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但法院查明被告人殷某是在早已欠下巨额债务的情况下,虚构事实取得被害人信任后骗取借款,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合同到期后也没有履行合同的实际行动,故对该辩护意见法院没有采纳。
法院认为,被告人殷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没有实际履行能力的情况下,以高息为诱饵,诱骗对方当事人签订借贷合同,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据此判决如上。